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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11日印度海關政策
發往印度的貨物在出口前必須保證百分百安檢,以避免貨物中藏匿黃金,貨幣或走私品等違禁物品。
進口至印度的包裹貨物清關時必須提供以下單證: · 進境個人物品---除了需要提供授權DHL代理清關的報關委托書之外,收件人還需要提供護照副本,或者選民證,或者在用賬號號碼(PAN)。 · 進境公司物品---進口商的進出口資質證書(IEC)、報關委托書以及KYC記錄。 1. 進口IMP貨物,出口始發地操作流程無變化,以上要求提供的單證由目的地負責。 2. 非IMP貨物,出口始發地需要提供收件人的聯系方式。始發地需要: · 在運單‘Phone/Fax or Email’欄填寫收件人的手機號碼,或者電郵地址。(見圖一) · 在運單‘Receivers VAT/GST’欄填寫收件人的IEC,護照,或者PAN號碼。(見圖一) · 收件人可以通過網站www.dhlindia-kyc.com,或者電郵kycindia@dhl.com來提交單證。 如不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單證的貨物可能會清關延誤,并在貨物到達5天后在不通知始發地的情況下丟棄該貨物。 訪問:29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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